第九十二章 探险队的踪迹-《借命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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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至于莫欣蕊与大阮,他们俩一个小偷出身,另一个是向导,平时也没有用枪的机会,再加上天色暗淡,更不能命中了。

    好在只是枪管发出的重响,便足以将它们吓退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狼的智慧超出了我的想象,它们退回沙丘高处,却并未走远。显然它们也意识到,我们手里的猎枪只是响起来吓人,其实命中的时候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等到子弹用完,便是惊吓都做不到了。

    “快!把帐篷烧掉!”我立刻说道。

    不管是豺狼虎豹,还是飞虫鸟禽,就没有不怕火的。

    “啊、啊?烧帐篷?这不太好吧?”

    “要想活命就听我的!”

    “噢,好!”

    很快,我们一人拿上一只火把,将两个帐篷点燃。

    “哗哗……”

    不到一分钟的工夫,小小的火苗变成了数米高的火山!

    果然,狼群见到冲天的火光,纷纷后退,伴随浓烟滚过,它们干脆退到了沙丘的另一面。

    趁着这个机会,我们也回到了吉普车里。

    这里还有许多收缴来的猎枪,狼群若是再回来,我们也能对付。

    好在狼群并未再来。

    提心吊胆许久后,“好像走了,那些古怪的叫声都听不到啦。”荀潞小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此处不宜久留,我们还是尽快进入荒城吧。”

    那些狼的过分聪慧,另我有些惴惴不安。

    “好!”

    喘口气后,我找到高午,给他的大腿做了个简单的包扎,并将伤口清洗干净。

    “你试试能走了不。”我轻声询问高午。

    听罢,高午试探性地抬起右腿,踩在地上:“虽然还是有点痛,但比刚才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白三爷,谢谢你。”

    “应该的。”我微微一笑,“既然这样的话,那我们就出发吧!”

    随后,我们将装备和物资整理了下,然后驱车朝着荒城进发。

    高午的腿受伤,开车的人便变成了我。

    可惜我双手健全,车技反而不如高午,不免被莫欣蕊吐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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